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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15 08:38:11 股吧网页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4

关于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二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凌宇”、“辅导对象”或“公司”)的辅导机构,已于2018年12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申报了辅导备案文件。根据时代凌宇与民生证券签署的《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自辅导备案后持续开展,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1、本次辅导期限

本期辅导时间由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4月27日,共持续2个月。

2、辅导依据

本次辅导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程。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1、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期辅导中,民生证券参与时代凌宇辅导工作的人员为:魏微、马初进、于洋、马成、张勇、东杨、苏申豪,由魏微任组长,以上七人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3、接受辅导的人员

辅导对象的全体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主要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1)民生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梳理公司仍待规范的问题;

(2)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IPO工作进展、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各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提出专业咨询意见、确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进行内控管理制度学习,帮助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内控制度;

(4)在辅导过程中,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前一阶段公司治理及其他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5)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时代凌宇的财务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对取得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整理并归档。

2、辅导方式

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如:组织自学、集中授课、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

3、辅导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并达到了预期效果,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四)辅导协议履行及发行人参与、配合保荐机构工作的情况

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高度重视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能够督促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参加辅导,根据要求为辅导工作小组提供有关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法律、业务运营的材料,积极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辅导期内辅导对象情况

(一)辅导对象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的情况

1、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转借其授信额度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重大、频繁和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或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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