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8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2710 证券简称:志能祥赢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志能祥赢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辽宁凯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凯迪”)收到辽宁省抚
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作出的《决
定书》(2022)辽 0403 破 1 号,主要内容如下:关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受理辽宁凯迪破产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指定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担任辽宁凯迪管理人,吕玉蒙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告编号:2022-024
二、子公司破产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人民法院已受理辽宁凯迪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辽宁凯迪已进入破产程序,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在此期间,辽宁凯迪拟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若破
产重整不成功,则进入清算程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辽宁凯迪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 90,061,171.93 元,负债总额为 88,761,751.68 元,净资产为
1,299,420.25 元,2021 年收入为 0 元。
辽宁凯迪破产案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辽宁凯迪申请破产案件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重整或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辽宁凯迪破产案件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辽 0403 破 1 号
北京志能祥赢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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