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2713 证券简称:ST 华莱士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本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履行特殊程序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符合《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13 ST 华莱士 2025 年 6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唐山市乐亭县金融东大街 130 号公司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决策经营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 2024 年度公司
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制订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 2024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
工作内容,制订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拟订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对 2024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以及 2025 年公司业绩预期,拟订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做出财务预算。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计划,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出具非标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做出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
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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