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2715 证券简称:华信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年 10 月设立,其存续期 60 个月已届满。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 60 个月延长至 96个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为金元顺安基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委托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基金”)作为资产管理人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作为资产托管人共同签署了《金元顺安华信成长新动力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该合同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到期。经资产管理人与资产委托人、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金元顺安华信成长新动力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存续期限由 5 年变更为 8 年。
金元顺安华信成长新动力 2 号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备案产品编号:SND467。
金元顺安基金在申请本资产管理计划续期备案的过程中,由于公司第二期员
公告编号:2025-042
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在投资者穿透核查后无法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本资产管理计划展期事宜未获基金业协会通过。鉴于此,本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27 日到期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本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期内,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继续计提管理费、托管费等各项费用,直至其全部变现为止。本资产管理计划进入清算期,不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份额的正常退出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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