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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0 23:04: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0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5〕 9 号
关于给予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玖隆再生) ,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尚湖镇常兴工业园区。
唐国明, 玖隆再生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
经核查, 玖隆再生存在以下违规: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 玖隆再生的全资孙公司盱
眙百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盱眙百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提供有偿借款, 累计提供借款 5,837 万元, 占公司 2022 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 158.21%, 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86%。
玖隆再生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于 2024 年 3 月 29- 2 -
日、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披露上
述关联交易。
玖隆再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则》 ) 第一百条、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零四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 )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构成公司治理违规和信息
披露违规。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唐国明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
行职责, 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玖隆再生、 唐国明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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