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玖隆再生: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2718 证券简称:玖隆再生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8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8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岳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为子公司四川玖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玖隆”)起诉四川川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棉”)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的纠纷,四
川玖隆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收到安岳县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案号为(2025)川 2021 民初 4866 号,本案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 于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玖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雪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0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川棉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留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四川玖隆土地出让方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四川双龙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6 月 14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约定被告将位于安岳县工业园区的工 56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原告,合同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等事项作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办理了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
证明:川(2024)安岳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5154 号】,原告也已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但过户手续迟迟未办理,虽经原告多次催促也未果。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将安岳县工业园区的工 56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原告名下的登记手续。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子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5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本次提起诉讼系为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安岳县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川 2021 民初 4866 号

3、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