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2720 证券简称:兴渝股份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重庆兴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重庆兴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渝科技公司”)的委托,审计了重庆兴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142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股转办发
[2025]2 号)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兴渝科技公司 2024 年度亏损 5,174,812.46 元,2023
年度亏损 6,583,486.0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兴渝科技公司期末未弥补
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兴渝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重庆兴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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