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对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〇二四年度
关于对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101 号
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胜软件”)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091 号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2024年 12 月 31 日,百胜软件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 1,728.62 万元,银行借款合计为人民币 2,402.75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合计为人民币 1,902.75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百胜软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
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百胜软件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百胜软件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对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该部分并不影响我们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百胜软件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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