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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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
象”、“江苏三鑫”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银河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
定,以及《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
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银河证券为做好江苏三鑫的辅导工作,成立“江苏三鑫特殊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辅导工作
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负责组织、参与江苏三鑫的辅导
工作事项。项目组成员包括:马锋、赵艳婷、林林、刘方昌、张
艺馨,由马锋任组长。
本辅导期内产生辅导人员变更,具体为原项目组成员彭靖因
个人原因离职并不再参与辅导工作,其工作由新加入项目组成员
张艺馨负责接替,该新指派人员已获得证券从业资格。
同时,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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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也协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 2022 年 5 月 5 日江苏证监局确认辅导备案至本报告签署
之日,银河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律师、会计师对江苏三鑫进
行了尽职调查,并对江苏三鑫的被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
本辅导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内,辅
导机构辅导人员继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
主营业务和经营情况。
2、督促公司严格按相关法规和制度继续加强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
3、了解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4、辅导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等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聘任独立董事,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此外,公司与上海地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一桩重大诉讼仲
裁,本辅导期内暂无新进展。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受市场形势影响,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根据公
司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63.18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4.97万元。公司于4月披露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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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报。后续公司仍需继续巩固经营,进一步提高业绩表现。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银河证券安排马锋、赵艳婷、林林、刘方昌、张艺馨 5 名辅
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江苏三鑫进行辅导。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
中介机构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辅导工作推进顺利。如遇特殊情况辅导小组成员发
生变化,将做好交接工作,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监管规定》等规定,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1、关注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情况。
2、督促公司继续按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要求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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