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2724 证券简称:江苏三鑫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 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 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公司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负责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 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投资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形成立项意见书,提出投资建议。
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组长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 司可建 立项目 实施小 组的问 责机制 ,对项 目实施 小组的 工作情 况进行 跟进和 考 核。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投资评
审小组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投资建议;并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重大活动进行项目监管;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人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核工作。
公司、子公司的主管人员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
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将公司对外投资预算纳入公司整体经营预算体系,并协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一节 短期投资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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