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铝箔”、“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时代铝箔与浙商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浙商证券与时代铝箔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浙商证券指派了袁熠、廖晨、康颖、江宗霖、李俊杰、曹佩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袁熠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谢浩晖由于工作调动原因不再参与时代铝箔的辅导工作,由袁熠接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其他成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
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浙商证券与时代铝箔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
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受理辅导备案。时代铝箔的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开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与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辅导对象对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跟踪公司内控、规范运作的整改情况;
2、持续要求辅导对象深入了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甬证监函〔2024〕216 号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辅导企业进行整改;
4、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方式对辅导工作中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共同研讨;
5、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战略情况,了解发行人所处市场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最新发展动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企业内部控制、未来发展计划等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交流。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在前期辅导过程中,公司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联合现场检查。辅导小组针对公司“三会”运作中存在的相关治理规范问题进行了核查。同时,辅导小组要求公司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三会”规范运作、相关资料记录准确。
2、信息披露相关事项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前期已核查发现的子公司担保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跟踪,并要求公司未来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针对前期发现的 2023 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辅导小组要求公司未来强化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审议和披露的预计明细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4、内控相关事项
在前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对于公司存在的高管职责履行、付款审批、用印登记、财务报销、收入确认等内控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并辅导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规范,督导辅导对象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协助其规范日常治理,使公司的内控制度更为有效地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5、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事项
辅导小组对于公司存在的其他业务成本、费用核算、子公司科目列报等财务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协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起辅导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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