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832725 证券简称:时代铝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时代铝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 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
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需向股东 会作出报告。
大会作出述职报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
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五人,或者少于本 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五人,或者少于本
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
额的三分之一时; 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 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
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时; 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
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
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五十四条 1/2 以上独立董事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
或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 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
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 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出提案。 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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