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药业”、“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德源药业
证券代码 832735
法定代表人 陈学民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78,210,660.00 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
董事会秘书 王齐兵
联系电话 0518-8234297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证券挂牌时间 2021 年 2 月 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开源证券作为德源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德源药业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发行人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核查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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