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4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创业路 55 号
主办券商
华英证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
心 5 层 01-06 单元
2021 年 7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5
二、 发行计划 ......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15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5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17
六、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如有) ...... 17
七、 中介机构信息...... 18
八、 有关声明 ...... 19
九、 备查文件 ...... 24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华鼎伟业 指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达集团、业达城发集团 指 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业达城发创投、发行对象 指 烟台业达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鼎投资 指 烟台华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
董事会 指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监事会 指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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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