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2736 证券简称:华鼎伟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不需要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华
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细则为《公司章程》的
补充性文件。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以下,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下的交易的关联交易;
(七)审核批准单项投资金额在一百万以下的投资项项目;单项投资金额在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并报董事长核准;单项投资金额在五百万以上按照不同投资金额权限由总经理办公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八)审议批准账面净值在五十万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指非货币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非房屋建筑的固定资产、非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的处置);账面净值在五十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置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并报董事长核准;账面净值在五百万以上的处置项目,按照不同的投资金额权限由总经理办公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九)审议批准公司属于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年度经营计划内的商业贷款;
(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二)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三)向董事长提议召开董事会;
(十四)根据董事长的授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签署各种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五)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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