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2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2739 证券简称:辰午节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辰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辰午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资博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资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审议本次终止股票挂牌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0-047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股东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该等行为的后果已经消除的除外;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的价格
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所实际支付的价款(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的 1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7
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资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杨乐
电话:0523-89153601
电子邮箱:yangle@jschenwu.com
联系地址:靖江市国贸商务中心 9 楼 B 座
江苏辰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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