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被冻结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披露了《芝星炭业股份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披露了如下情况:股东魏安国持有公司股份 17,989,928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4.6%,其中10,764,928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225,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冻结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11 日止。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4)闽
0783 执 1421 号之四】,根据本院(2025)闽 0783 民初 225 号民事判决,不得执
行魏安国持有的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832740)3,539,928股,解除对其的冻结措施,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魏安国持有的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832740)3,539,928 股的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2024)闽 0783 执 1421 号之四】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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