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2740 证券简称:芝星炭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职工、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南平市工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南平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50700727911286U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所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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