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芝星炭业
NEEQ: 832740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Fujian Zhixing Activated Carbon Co.,Ltd.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魏安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波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6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9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2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芝星股份、芝星炭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由福建省建瓯市芝星
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芝星有限 指 福建省建瓯市芝星活性炭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前身
股东(大)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剩物 指 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
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
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末、碎单板、木芯、
刨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
次小薪材 指 次加工材(指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最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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