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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5

1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五年六月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15 年 5 月 26 日下发的《 关于内蒙古长明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
求,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主办券商”)
作为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明机械”、“拟挂牌
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3
第一部分 公司一般问题
1. 合法合规
1.1 股东主体适格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相应意见:
( 1) 请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
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并对公司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
( 2) 若曾存在股东主体资格瑕疵问题, 请核查规范措施是否真
实、合法、有效,以及规范措施对公司的影响,并就股东资格瑕疵问
题是否影响公司股权明晰、公司设立或存续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
见。
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回复】
1、尽调(核查)过程描述
( 1)通过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核实公司的股东身份是否合法合规。
(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
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教育监察部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了解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况。
( 3)通过查阅股东花名册、股东身份证和公司内部决议文件,据此判断有
无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的行为。
( 4)通过与股东访谈,并获取股东的声明,进一步获取是否存在不适合作
为股东的情形。
( 5)核查公司是否曾存在股东主体资格瑕疵问题。
2、实事(证据)列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一百零二
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
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
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司共有 27 名股东,并且均为自然人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1 张明 15042919**0918****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镇西社区居委会 6 组
2 李锦秀 15042919**1029****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天南街道 5 组
3 陈玉德 15042919**1103****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镇西街道 2 组
4 王丛玉 15042919**0325****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天南街道 21 组
5 肖玉会 15042919**0820****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天北街道 2 组
6 张学俭 15042919**0716****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铁西街道十八组
7 段永祥 15042919**0820****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铁西街道 9 组
8 于恩特 15042919**1220****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铁西社区居委会 2 组
9 余桂玲 15042919**0817****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天北街道 13 组
10 张杰 15042919**0925****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三座店乡喇嘛城子村 4 组
11 白日昕 15042919**0708****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站前街道 7 组
12 董海军 15042919**0911****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苏木皋村 4 组
13 商金生 15042919**0524****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镇郊街道 22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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