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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8 18:17:07 股吧网页版
长明机械:关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2746 证券简称:长明机械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明机械)住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农业机械制造园区。

张明,时任董事长,男,1960年9月出生;潘燕,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女,1984年10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
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05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长明机械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对挂牌公司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属于信息披露违规,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吸取教训,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和相关方沟通,努力进行整改。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属于信息披露违规,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适时进行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沟通工作,争取尽快完成披露。

公告编号:2019-005
(二)整改情况

公司将适时进行2018年年度报告审议沟通,预计将于2019年06月30日前完成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17号)

《关于给予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116号)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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