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9
公告编号:2016-050
证券代码:832748 证券简称:豫新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郁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8)。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6-050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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