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23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2748 证券简称:豫新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
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公司董
事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5,5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86%。
公告编号:2017-0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协议到期,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业务的开展,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董事并选举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张淑梅因个人原因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现选举叶宇芊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新任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股东大会任命 公告编号:2017-001
新任董事前,原董事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53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