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2749 证券简称:德信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
(2)公司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
(3)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公告编号:2025-011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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