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2751 证券简称:金秋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03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所述,金秋科技 2024 年度期末存货余额
44,526,265.23 元,存货跌价 665,305.31 元,账面价值 43,860,959.92 元。由于种
子市场需求较为稳定,2024 年期末存货余额高于合理库存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存货未来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
公告编号:2025-016
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三、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1、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2、2025年度,我们将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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