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32751 证券简称:金秋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订《安顺新金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每股股金
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 1.00 元,股份总数为 510 万股,现公司
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
使相应的表决权; 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份;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 (五)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 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会计报告; 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
配; 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适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用《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款、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持股比
股份; 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