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2753 证券简称:杰易森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杰易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
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三)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公司股东名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公司股东名 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起诉讼,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