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2761 证券简称:煜鹏通讯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上海煜鹏通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公司股东享有质询权,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有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提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对公司董事、
份;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超越法律、行政
(五)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权限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的行为提出质询;
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告;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份;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五) 公司股东享有知情权,股东有权
(七)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份; 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告、会计账簿、其他重要文件;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书面提
出上述知情权的请求,公司董事会秘
书在收到上述书面请求之日起5日内
予以提供帮助,无法提供的,应给予
合理的解释;
(六) 公司股东享有参与权,有权参与
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
配、弥补亏损、资本市场运作(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配
股等)等重大事宜;
(七)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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