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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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9
关于给予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教育)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2507房。
周春翔,大洋教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经查明,大洋教育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9年11月,挂牌公司大洋教育实施股票定向发行。2019
年11月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春翔与发行对
象签订了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关于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包括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
回购、反稀释、提名董事、知情权等特殊投资条款,其中部分
条款涉及禁止性情形。
大洋教育未就上述特殊投资条款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截至目前,相关特殊投资条款未解除。
大洋教育未审议和披露特殊投资条款,并且特殊投资条款
涉及禁止性情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2019
年10月18日发布,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规则》)第三条,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四)一一特殊投资条款》
第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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