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9
证券代码:832771 证券简称:佳境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基本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28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张临苏、邓志东、丁文彬、王建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郑元良、罗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临苏、邓志东、郑元良、罗丹为连任董事,丁文彬、王建新为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选举吴浩汀、张碧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吴浩汀、张碧秋为连任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为9人,持有公司股份26,342,400股,占股份总数的69.18%,会议
由董事长张临苏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具体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月27日审议并通过选举陆志伟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陆志伟为连任监事,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4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张临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张临苏为连任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聘任邓志东为公司总经理,邓志东为连任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聘任丁文彬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丁文彬为连任董事会秘书,尚未取得股转系统董秘资格证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聘任陈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彦为连任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审议并通过选举吴浩汀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吴浩汀为连任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1、该任命董事长张临苏持有公司股份20,774,400股,占公司股
本54.5547%。
2、该任命董事、总经理邓志东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
公司股本4.2017%。
3、该任命董事、董事会秘书丁文彬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
公司股本0.2101%。
4、该任命董事王建新持有公司股份 48,000 股,占公司股本
0.126%。
5、该任命董事郑元良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6、该任命董事罗丹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7、该任命监事会主席吴浩汀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0.00%。
8、 该任命监事张碧秋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
1.2605%。
9、 该任命职工代表监事陆志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
司股本0.084%。
10、该任命财务负责人陈彦持有公司股份16,000股,占公司股
本0.042%。
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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