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0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扬州市平山路218号
主办券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二0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9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16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6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9
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21
七、备查文件目录......22
释义
本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我公司、公司 指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源投资 指 扬州佳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在册股东
主办券商、西部证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投资者适当性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管理细则》 则(试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细则》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定向发行方案 指 股份公司定向发行方案
股东大会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律师事务所、律所指 北京狄凯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1,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6,000,000.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定价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等因素,经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第三款:“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因此,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1名自然人投资者。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
【2016】B175号”《验资报告》,新增1名投资者认购情况如下表:
序 投资者 认购股数(股) 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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