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4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2771 证券简称:佳境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平山路21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临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4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否决《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由公司继续考察会计师事务所后再重新相关程序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经过慎重选择,公司拟聘请中兴
公告编号:2018-038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454,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6月,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二手设备24万元、支付运费4.5万元。关联方扬州佳境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临苏控制、公司持股10%,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现就此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临苏、邓志东、张碧秋、扬州佳源投资中心(有限合秋)回避表决,张碧秋与张临苏系姐弟关系,邓志东与张碧秋为夫妻关系,扬州佳源投资中心(有限合秋)系张临苏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回避表决股份26,054,400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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