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召开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治理结构调整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过渡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至新治理结构正式生效,确保监督职能有效衔接。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内容的说明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监督机构调整。全面删除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权。
2、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优化。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
降低至“1%”。同时,完善董事会职权条款,将公司融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
限进一步明确,构建更为合理的公司决策权力分配体系。
3、章节变动。删除监事会章节全部内容,以审计委员会章节、审计委员会
内容作为替代;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的义务;新增股份发行专节,明确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以及例外情形的规定;新增股东资料查询专节,明确
股东查询、复制资料相关规定;新增股份收购专节,明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
遵守的规定以及应采取的交易方式等。
4、规范表述统一。将公司《公司章程》及附件中所有“股东大会”的表述,
统一规范调整为“股东会”,保证公司治理文件在表述上与新规定保持一致。
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的负面情形”、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股份收购”、“股东查阅、复制公
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条件”、“股东会对担保行为的审批权
限”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新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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