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雨来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4


雨来智能科技服务(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周辛怡。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0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韩阳、陈梦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18年审计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雨来智能科技服务(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2018年审计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雨来智能科技服务(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董事会对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或通讯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综合行政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12-67903389王淑洁
(二)会议费用:费用股东自理
(三)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雨来智能科技服务(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