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6 22:19:31 股吧网页版
兰州华冶: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832777 证券简称:兰州华冶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0.5 天。本次会议只接受现场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77 兰州华冶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
了公司 2021 年工作目标。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

监事会汇报 2020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4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该议案对公司经营基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经审议,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该议案对 2021 年经营目标、利润预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公
正严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加以评价,考虑到业务的连续性及对公司的了解程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单位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股东单位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股东单位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章);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