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2778 证券简称:多邦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重庆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议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依照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工作,履行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
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获选董事、监事分别应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会议召开之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承诺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或者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或者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