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2
公告编号:2016-028
证券代码:832779 证券简称:东方明康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股票以1.16元/股的价格成交1,000,000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股票当日换手率超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6、上述交易是否存在交易各方自行协议转让,转让价格如何确定,交易是否真实;
7、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核实对象:全体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公告编号:2016-028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没有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16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进以1.16元/股的价格,卖出所持股份1,000,000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其他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6、上述交易系交易各方自行协议转让,属于自主、自愿的投资行为,转让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真实。
7、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公司为协议转让的挂牌企业,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系市场主体各方之间的自主投资行为所造成。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三)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声明如下:“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6-028
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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