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32780 证券简称:科瑞生物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所
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在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公众媒体上刊登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但披露的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
第七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
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事件没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并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
度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第十二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计应当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
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的原因。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
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的,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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