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8
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日邮件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红塔证券
条件生效的《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协议书》。该协议签署后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签署后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起生效。该协议书生效后,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事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在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同时,双方签署持
公司拟将《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提交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更好的开展业务,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变更为: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
2、公司章程拟修改情况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现拟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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