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5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m)披露了《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0-024)。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文件的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并重新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m)披露的《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32)。
主要变化要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新修订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
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 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公司不为激励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 的财务资助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
公告编号:2020-033
贷款提供担保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
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通过全国股转 过全国股转系统购买股票。
系统向公司大股东购买现有股票
3 员工持股计划设持有人代表,负 员工持股计划设持有人代表,
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 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
根据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全 理,并根据持有人会议之授权
体持有人通过合伙企业行使股 代表全体持有人通过合伙企业
东权利。 行使股东权利。
鉴于本计划由公司自行管
理,因此不对外聘请第三方专
业机构进行管理,亦不发生管
理服务费用支付事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本次修订不涉及激励对象、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要素的改变,相关持股计划事项无重大调整,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0-024)与《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32)有差异部分已用楷体加粗的形式标注说明。
公司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0-033
特此公告。
北京依科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