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23:20:36 股吧网页版
诚栋营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32789 证券简称:诚栋营地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军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赵军勇、王大张、陈建峰、王守钧、张国勇、连瑞涛、孙鹏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48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公告编号:2025-051)。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大张、陈建峰、王守钧、张国勇、连瑞涛、孙鹏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公司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公告编号:2025-048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解除限售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约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规定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除外;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规定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除外;

(10)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公司 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