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2792 证券简称:鹿城银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商业银行法 》(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办公 《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厅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 理机构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江苏 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 理机构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 村中小金融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项的意见》、《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 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商业银行股权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管理暂行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中国银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的通 则》、《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监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管指引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并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 作出决议并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后,准后,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满足监管部 让。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股东资质要求,股东通过购买 门规定的股东资质要求,股东通过购买等方式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等方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还须通过公司向银行业监管部门申报 须通过公司向银行业监管部门申报股股东资格,对因不符合股东资格未能获 东资格,对因不符合股东资格未能获批批的股东应按照公司及银行业监管部 的股东应按照公司及银行业监管部门
门的要求限期转让股权。 的要求限期转让股权。
第三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 第三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
列权利: 列权利:
...... ......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
及公司关于职工股东持股的约定及其 及公司关于职工股东持股的约定及其他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质押其所 他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质押其所
持有的股份; 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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