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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8 15:40:20 股吧网页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公司”)与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或“公司”)于2015年4月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逸舒制药于2015年7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逸舒制药,证券代码:832796。

自挂牌以来,逸舒制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并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逸舒制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广发证券自2015年7月起担任逸舒制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广发证券为逸舒制药配备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持续督导人员,建立了与逸舒制药日常联系机制,协助公司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广发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指导、督促逸舒制药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逸舒制药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相关规定、《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逸舒制药能够积极配合广发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能够落实广发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已按照《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了相关费用。

鉴于逸舒制药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双方签署的《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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