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2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2796 证券简称:逸舒制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需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9-029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调整事项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反映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利润表项目 会〔2017〕 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
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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