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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3 19:23:04 股吧网页版
逸舒制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3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2796 证券简称:逸舒制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张玉冲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3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3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张玉冲,女,1989 年 5 月出生,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08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8 月 8 日,收购人张玉冲通过继承成为挂牌公司逸舒
制药的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虽已及时披露了《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 际控制人继承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等公告文件,未及时披露《收
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后迟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收购人补
充披露了《收购报告书》与《法律意见书》。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张玉冲上述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的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对张玉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决定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是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未对

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 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决定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是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未对 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自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决定之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自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 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 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 今后将充分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 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张玉冲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029 号)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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