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3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2798 证券简称:吉星吉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杨兆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周建荣 董监高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张小翠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0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 月至 6 月,吉星吉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宁波吉星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情况,新增部分日最高余额为 1,906.7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公司净资产的 253.89%。吉星吉达未及时就有关资金占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7 月 27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吉星吉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兆林控制的公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建荣知晓资金占用事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张小翠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吉星吉达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杨兆林,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周建荣,董事会秘书张小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3-040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该处罚不会导致公司被终止挂牌。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转业务规则,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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