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2798 证券简称:吉星吉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杨兆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张小翠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42
1、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27 日向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
光电)转让宁波吉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医疗)20%股权后,公司
失去对吉星医疗的控制权。吉星光电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才支付 2022 年 6 月、
10 月两次股权转让款合计 188 万元,期间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2、公司子公司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光电)2022 年 2月23日开始向吉星光电提供借款,2022年 2 月至2022 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970.77
万元,收回借款 573.60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借款余额 397.17 万元。2023 年 1-6
月吉欧光电向吉星光电累计新增借款 501.54 万元,收回借款 572.94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底,吉星光电资金占用余额 325.77 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吉欧光电、宁波古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吉正进出口
有限公司对吉星医疗的借款余额为 3,184.26 万元,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末累计新增借款 999.28 万元,收回借款 262.22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借款余额
3,921.32 万元。2023 年 1-6 月公司及子公司向吉星医疗累计新增借款 1,405.24
万元,收回借款66.46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吉星医疗资金占用余额5,260.10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兆林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兆林及董事会秘书张小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杨兆林、张小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2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该处罚不会导致公司被终止挂牌。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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