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832799 证券简称:陆海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于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陆海股份”)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4971 号)。具体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陆海股份已对部分较大金额的债权因预计无法收回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境外子公司已失去控制并且预计其债权也无法收回;部分借款及担保已经逾期,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部分资金被司法冻结且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均不同程度受到限制,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且已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陆海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
公告编号:2021-032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