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05
证券代码:832800 证券简称:赛特斯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22 号 18 幢 308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5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LU LIJUN(逯利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现由于
其项目合伙人林雷因个人原因退伙,需变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且鉴于其人员紧张,不能如期完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导致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未能按期披露。为保证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各项合作条件,现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思伟、宋健、何元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限为 2 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该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董事会申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思伟、宋健、何元福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该决议有效期限为 2 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期限,延长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董事会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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