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5 18:53:42 股吧网页版
赛特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5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2800 证券简称:赛特斯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决议有效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制定的议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我们认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能够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能够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利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确认<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议案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公告编号:2023-033

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确认<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议案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维护投资者尤其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所制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